有关分包项目结算时对象的问题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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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您问题所述,消防分包合同是由总包方与分包方签的,,结算应由总包方负责。(而且消防工程款数已包含在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的签订的合同之中)消防工程分包单位进场后也要使用现场的设施的,所以总包方可以向乙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项费用应由他们双方去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可以不再支付分包服务费。
以上问题在定额问题解答1000例第118页第108问中也有解答。
这里要注意二点:
1、分包方不是甲方指定的单位。过程中对分包方资质、质量的认可是甲方应参予的。
2、分包合同是由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方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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