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处理方法

[ 12723 查看 / 3 回复 ]

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方法应根据市建交委颁发的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中对各项措施和计费费率都有条款明细规定,不论采用哪种方法承发包工程,都应按文件规定执行,由建筑质监部门监督实施。
1、建设方发包时,对现场有临时围护,招标文件中有否对可否利用或加固等得具体说明。并核对投标方如何响应该条款和报价细目是否包含拆除旧围墙费用。
2、核对承包方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数值与445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是否相符,依据建筑物的类别费率一致(不少于90%),说明包含了新的围墙费用。
3、核对工程的承发包合同,对现场发生的签证如何处理条款,总包方提出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条款。
以上三条若核对后双方均无文字细目说明双方都存在差错,只能采用双方协商的办法处理。
在这里在说明一下,目前市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保质保量的监管很严,开工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检查如不合格都会出具整改通知,希望双方都认真抓好安全和防护工作。
TOP

答:依据您再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原来计取的时候是按正常费率收取的,这说明总包方在开工时的措施费(搭设围墙的费用)已经省下来了,而且利用了原来的旧围墙,总包方提出要拆除旧墙的费用是不合理的,但设计要求的新围墙,按各施工的费用应计入新建工程的建安费用之中是合理的。
TOP